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
栏目:法规文件 发布时间:2020-05-15
市政发〔2010〕2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陕西省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不断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质量强市

 市政发〔201027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陕西省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不断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重大意义

质量问题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战略问题,质量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是提升经济、科技、教育、管理等发展水平和竞争力的综合反映。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深入开展质量兴区(县)、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全面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工作,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在市场和区域竞争中,我市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总体水平还不高,技术基础建设还相对滞后,促进质量振兴的配套措施和体系建设还不健全,质量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突出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已逐渐从价格竞争上升为质量、品牌和科技的竞争。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全市综合竞争实力,有效应对国际、国内激烈竞争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把实施质量强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来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实施以质取胜和发挥名牌带动作用,着力抓好质量法制建设、质量技术基础建设、质量信用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增强质量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有效性,不断提升我市总体质量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建设,努力打造西部质量强市。

(二)总体要求

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好字当头、好中求快、质量第一的观念,强化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观念,做强做大制造业,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繁荣发展服务业。全面落实国家和陕西省确定的各项质量目标,努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支柱产业及大企业集团,使主导产业的质量水平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努力满足全社会多层次、高水平的质量需求。

(三)基本原则

1.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作为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根本宗旨。

2.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和质量责任,加快技术进步,推进自主创新。通过制定鼓励和扶持政策,为全面提高质量水平营造良好环境。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把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质量问题、全面增强我市产品的竞争能力、努力提高社会整体质量水平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4.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共筑质量大堤、共享和谐生活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目标任务

(一)大力提升产品质量。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质量损失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新能源、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的产品质量特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基本得以杜绝,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优质农产品比重明显上升。增强主要产业竞争能力,支持和带动汽车、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输变电设备、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专用通用设备、轻工纺织、石油化工等八大优势产业发展,加快食品、医药制造、物流等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振兴,着力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和延伸产业链,到2015年,形成12个以上销售收入过100亿元、300个销售收入过亿元的核心企业。不断扩大品牌经济规模,争创中国名牌产品30个,陕西省名牌产品180个,打造西安名牌产品350个,使全市名牌产品企业产值达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0%以上。

(二)着力抓好工程质量。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规划、设计、勘查、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上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并重的原则,以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为基础,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依靠科技进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功能完备、环境友好、安全可靠、节能减排等综合满意指标不断提高。力争平均每年创建国优工程鲁班奖”1个,省优质工程长安杯”10个。

(三)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在旅游、商贸、交通、电信、医疗卫生、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房地产等服务行业,全面制定并推行服务业质量标准,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在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大型现代服务企业;着重培育壮大旅游、文化、现代物流三大产业,使其成为服务业发展的新亮点,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促进整体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15年,服务业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制(修)订100项以上地方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培育50个以上西安服务业名牌企业。旅游、商贸、交通、电信、金融、物流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90%以上。

(四)优化改善生态与环境质量。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监管体制,建立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改善城市与农村的环境质量,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建立80个农业科技标准化示范项目。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实施清洁生产。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带头示范作用,使先进适用的国际与国家标准、清洁生产标准、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环境保护技术和生态保护标准得到普遍推广。到2015年,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工作重点

(一)全力提高全民质量意识。通过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使质量知识在全社会得到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推广应用;质量文化和质量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畅通,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基本清除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造假现象。形成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参与质量、监督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突出发挥名牌带动作用。以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产品名牌、农业产品名牌和服务业名牌的培育、扶持和宣传力度,着力打造西安的优势服务和特色品牌,不断提高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的质量效益。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品牌价值和竞争实力。加强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与著名流通企业的合作,促进名牌产品的销售。发挥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作用,促使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加快形成一批以市名牌为基础、省名牌为骨干、中国名牌为标杆,品牌影响面广、经济带动力强的优势企业集团和名牌产品集群。

(三)着力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紧紧围绕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提升与发展,大力推进实施标准化。以发展绿色经济为前提,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农产品、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市科学、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要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把产品质量作为衡量企业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守法经营、质量过硬的企业要加强宣传和扶持;对管理薄弱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制假售假的企业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加强质监、工商、税务、公安、安监等部门以及银行等单位的合作,加快整合企业诚信信息资源,建立规范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探索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的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企业失信行为。积极发挥有关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质量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对质量科学的研究与试点工作,加大对质量安全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强化各类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能力验证,提高质检机构的技术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要求,加强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和设施建设,抓紧国家西安质检院、特检院和国家低压电器质检中心建设并按期投入使用,积极争取新的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项目,打造技术装备精良,检测水平高、支撑能力强的国家级区域公共检测平台。在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在企业中大力推广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受检率。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应急反应和安全评价体系,全面提高应对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食品、农产品、药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

(六)构筑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的全过程监管,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构建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打假责任制度、奖励举报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新局面。

(七)开展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县)活动。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进一步增强我市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的综合竞争力,在全市广泛开展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县)活动。依照《质量强市先进区(县)评价标准》,对重视和关心质量,组织落实,措施到位,质量管理水平高,质量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县,由市政府授予西安市质量强市先进区(县)荣誉称号。

(八)开展西安市质量管理奖评价工作。为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鼓励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引导全市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市政府设立西安市质量管理奖,作为我市质量领域最高荣誉奖,对质量管理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市财政在原表彰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奖励经费的基数上,增加专项奖励经费100万元,用于市质量管理奖、名牌和著名商标的表彰奖励。今后每年度将评选13个质量工作卓有成效的企业,由市政府授予其西安市质量管理奖荣誉称号并给予每户企业50万元的奖励。

(四)优化改善生态与环境质量。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监管体制,建立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改善城市与农村的环境质量,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建立80个农业科技标准化示范项目。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实施清洁生产。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带头示范作用,使先进适用的国际与国家标准、清洁生产标准、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环境保护技术和生态保护标准得到普遍推广。到2015年,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工作重点

(一)全力提高全民质量意识。通过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使质量知识在全社会得到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推广应用;质量文化和质量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畅通,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基本清除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造假现象。形成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参与质量、监督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突出发挥名牌带动作用。以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产品名牌、农业产品名牌和服务业名牌的培育、扶持和宣传力度,着力打造西安的优势服务和特色品牌,不断提高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的质量效益。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品牌价值和竞争实力。加强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与著名流通企业的合作,促进名牌产品的销售。发挥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作用,促使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加快形成一批以市名牌为基础、省名牌为骨干、中国名牌为标杆,品牌影响面广、经济带动力强的优势企业集团和名牌产品集群。

(三)着力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紧紧围绕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提升与发展,大力推进实施标准化。以发展绿色经济为前提,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农产品、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市科学、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要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把产品质量作为衡量企业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守法经营、质量过硬的企业要加强宣传和扶持;对管理薄弱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制假售假的企业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加强质监、工商、税务、公安、安监等部门以及银行等单位的合作,加快整合企业诚信信息资源,建立规范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探索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的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企业失信行为。积极发挥有关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质量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对质量科学的研究与试点工作,加大对质量安全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强化各类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能力验证,提高质检机构的技术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要求,加强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和设施建设,抓紧国家西安质检院、特检院和国家低压电器质检中心建设并按期投入使用,积极争取新的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项目,打造技术装备精良,检测水平高、支撑能力强的国家级区域公共检测平台。在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在企业中大力推广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受检率。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应急反应和安全评价体系,全面提高应对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食品、农产品、药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

(六)构筑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的全过程监管,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构建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打假责任制度、奖励举报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新局面。

(七)开展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县)活动。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进一步增强我市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的综合竞争力,在全市广泛开展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县)活动。依照《质量强市先进区(县)评价标准》,对重视和关心质量,组织落实,措施到位,质量管理水平高,质量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县,由市政府授予西安市质量强市先进区(县)荣誉称号。

(八)开展西安市质量管理奖评价工作。为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鼓励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引导全市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市政府设立西安市质量管理奖,作为我市质量领域最高荣誉奖,对质量管理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市财政在原表彰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奖励经费的基数上,增加专项奖励经费100万元,用于市质量管理奖、名牌和著名商标的表彰奖励。今后每年度将评选13个质量工作卓有成效的企业,由市政府授予其西安市质量管理奖荣誉称号并给予每户企业50万元的奖励。

五、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由西安市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承担。市名指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把质量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质量兴区(县)、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将质量强市工作目标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按年度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政绩考核体系,并定期向全市通报。

(二)加强质量法制建设。针对我市质量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法制监督工作新机制,严格依法行政。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质量法律、法规、规章,将质量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市普法规划,着力增强全民质量法制意识,形成知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质量监管部门的机构及队伍建设。要根据质量监管部门承担的监管职能和工作性质,合理配置机构和编制,确保质量监管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质量人才的梯队建设,重点培养和引进高层次、高技能的质量专业人才,按照从严治政的要求,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管理强的质量工作队伍。质量监管部门要重视加强基层单位的基础能力建设,选择能力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人员充实基层质量监管部门。

(四)加大质量建设的投入。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为质量振兴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对质量先进企业,金融、国土、综合经济、科技等部门要在银行贷款、土地审批、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在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运用政府调控手段,使生产要素和优质资产向名牌企业聚集,在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对质量先进企业给予优先安排。电台、电视台、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体,要对名牌产品的广告宣传给予便利。鼓励企业增加质量建设投入,加强新产品研发和科技创新工作,制定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奖励办法,对为质量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适时开展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普及质量知识,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实事求是地宣传报道质量工作的现状和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质量监管部门要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质量信息。

 

 

西安市人民政府

00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