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标志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品牌标准 发布时间:2020-05-15
西安市企业品牌建设协会文件 西品协字〔2019〕017号  西安市企业品牌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建设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标志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会、品牌建设中心、各委托代理机构:现将《关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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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企业品牌建设协会

关于建设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

标志实施方案

 

当前,品牌经济作为一种更高级的经济发展模式正在得到广泛认同,推动品牌经济发展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美好生活的战略选择。西安市属副省级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过1000万,注册登记企业160多万家,但“普企多、强企少,数量多、精品少,产品多、品牌少”的发展现状,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大西安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美好生活水平。为大力实施品牌强市战略,建设好品牌西安,按照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中“要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加强中介机构能力建设,为品牌建设和产业升级提供专业有效服务” 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两级政府“把品牌建设作为创新驱动、动能转换”的具体要求,针对国家已取消政府评定名牌和著名商标的实际,面对百万企业创品牌的客观需求和主观愿望,西安市企业品牌建设协会为大力推进会员单位建设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标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市两级政府质量强省、质量强市、建设品牌大西安等相关文件要求,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强企业为主线,以创品牌为抓手,以促经济为目标,助推西安大发展,助力中国“复兴梦”。

(二)宗旨:创新建会、服务立会、合作兴会。

(三)使命: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政府。

(四)愿景:“让会员企业拥有品牌,让品牌企业引领市场,让西安品牌推动中国品牌”。

二、主要工作

品牌建设主要是对企业、产品、标志(商标、专利等)进行培育、提升、评价,助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标志。

(一)打牢品牌建设根基

1、抓好品牌建设队伍。建立健全品牌建设机构组织,各分会和各品牌建设中心既要有完备的组织架构,又要选准配齐专业技术人员。注重抓好队伍能力提高,品牌建设协会有计划地开展品牌建设专管人员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参训人员品牌建设技术员资格证书,打造强大的技术团队开展品牌建设。

2、理清品牌建设内涵。搞清弄懂品牌的真正含义并不在商品的表面,而在于商品的内涵;充分了解品牌功能、产品质量、产品外观、产品市场、产品文化、企业文化、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售后服务、消费者认可这十大要素;

3、加强品牌建设能力。树立品牌和品牌经济思想,学习品牌知识理论,掌握品牌建设的内容、方法,充分认识到品牌是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代表着供需结构的升级方向;

4、创新品牌建设方法。运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见学活动,对标发达国家、先进地区引进更科学、更先进的品牌建设方法。

(二)提升品牌建设层级

1、分行业抓品牌建设。根据各行业实际,分批培育、提升、评鉴;

2、选重点抓品牌建设。以关注民生、关注健康为重点,通过品牌建设促绿色、促环保、促安全,在重点行业出精品、出品牌。突出抓好知识产权保护,树立“注册一个商标,成就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的理念,协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快保护”的工作格局;

3、出精品抓品牌建设。立足西安已有的大企、强企助推五星级企业,推举国家品牌中国战略规划院授牌企业,积极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标志、品牌产品、品牌企业走向全国乃至世界;

4、帮弱小抓品牌建设。深入调研论证,摸准问题、找准痛点、寻找对策、破解难题,让弱小企业走出困境,迈上新台阶。

三、企业品牌建设的方法

(一)品牌建设组织机构。

1、与共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品牌建设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以联席会形式确保企业品牌建设工作正常开展;

2、各联合建设单位设立“西安市企业品牌建设协会XX公司品牌建设中心”,确立品牌建设中心应有功能;

3、各品牌建设中心设有品牌建设领导小组,1名副总负责品牌建设工作,1名以上品牌建设专业技术员。

(二)品牌建设运行

1、建立联政带企运行机制,与政府质量发展局、知识产权局、交大知识产权研究院建立战略合作协议,形成政府搭台、协会运作、企业自创、专家技术委员会评鉴的互动互建机制;

2、各分会、品牌建设中心负责本分会、品牌建设中心所属企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标志的培育、提升、选荐申报工作;

3、申报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标志的单位,按照规定的品牌内容、标准等做好各项工作;

4、企业要选配具有品牌建设知识的专业技术人才,西安市企业品牌建设协会也可根据各企业申报的培训需求,组织集中培训,邀请专家讲课,经考试合格,颁发《品牌建设资格证书》。

(三)品牌评价等级设定

依照国家《商业企业品牌评价和企业文化建设指南》,结合西安实际,设二星品牌、三星品牌、四星品牌、五星品牌和国家级品牌(即品牌中国战略规划院评价授牌)。

1、品牌标志。标志主要指商标、专利、版权、著作权等企业自主创新的法律范畴内的标志性符号或名称标志。根据标志使用的完全性、传播面、影响力等评价为品牌标志;

2、品牌产品。产品主要指企业生产的各种工业产品、农产品、生产要素产品、生产资料产品、生活资料产品。根据产品在市场的占有率、品质的评价、产品的影响、消费者的认可度、营销数额等评价为品牌产品;

3、品牌企业。品牌企业主要指独立的生产经营主体,在品牌建设中,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助推品牌企业、品牌个体工商户。企业要按品牌建设十大要素评定。根据大、中、小企业的实际,评定为不同星级品牌。

(四)品牌评价授牌表彰

1、企业自愿按照品牌标志、品牌产品、品牌企业标准向品牌建设分会、品牌建设中心或委托代理单位申报;

2、品牌建设分会、中心或委托代理单位初审,而后向西安市企业品牌建设协会申报(没有西安市企业品牌建设协会分会、品牌建设中心或委托单位管理的企业,可以直接向协会申请。);

3、西安市企业品牌建设协会组织专家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深入申报企业审核、指导和培育,未达到标准的,由专家逐项进行培育、提升,直至达到标准;

4、专委会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进行汇总评价、授牌表彰,并在各大媒体宣传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西安市企业品牌建设协会做好各阶段品牌建设规划、安排、布署。

(二)各品牌建设中心和分会、代理机构贯彻落实规划,收集梳理企业疑难问题,积极会同专委会会诊解决;

(三)各申报品牌标志、品牌产品、品牌企业的单位,保障好人力、财力,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逐项落实,真实建设品牌,建设真实品牌;

(四)西安市企业品牌建设协会抓好授牌企业的品牌推广宣传,真正让品牌提升产业,让品牌引领市场,让品牌发展经济;

(五)各品牌建设中心和分会的组织机构和品牌建设负责人报送西安市企业品牌建设协会秘书处(后附负责人姓名、电话、地址);

(六)每批品牌评价授牌后,协会和各分会、品牌建设中心都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品牌建设水平能力。

 

西安市企业品牌建设协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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